為規范員工培訓制度,促進培訓工作持續、系統地進行,集團人力資源部近期擬定了《培訓管理暫行辦法》并將于近期公布實施。通過系統化的培訓提升員工的職業技能和素質,幫助員工養成主動學習、主動提升的好習慣,從而實現公司與員工的共同發展。
為培養員工的學習熱情,首次推出培訓學分制,要求中層以上管理干部每年培訓學分不少于10分,一般管理人員每年培訓學分不少于8分,新員工每年培訓學分不少于5分(2課時為0.5個學分)。
為鼓勵員工自主開發培訓課程和實施公司內部培訓,有效傳承公司相關技術和企業文化并實現知識共享,首次推出經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的自主開發的教材(課件)按100元/課時、1學分/課時的標準進行獎勵;授課課時費按100元/課時、0.5學分/課時的標準進行獎勵;每年年底進行優秀培訓講師、優秀教材(課件)的評選及表彰,優秀培訓講師獎金1000元/人、優秀教材(課件)獎金1000元/門。
在培訓效果評價與考核方面,人力資源部要求每期培訓結束后必須進行考核,若以結合實際項目改進為考核方式的,培訓結束后的2周內提交項目改進報告,3個月內考核項目實際改進效果。考核不合格的員工須自行到人力資源部拷備學習資料利用業余時間自學后重新考核,考核通過者可得相應課程學分。參加培訓情況將作為職務升遷、薪資調整、崗位調整、技工技師先進等評選的重要參考依據,每年培訓學分未完成者原則上不進行職務升遷、加薪;每年培訓學分完成率低于50%的,次年崗位工資降一級;連續2年培訓學分完成率低于50%的,可調離管理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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